宇治芳魂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金光普法第二弹】罪不至死

  (人日普法,这次依旧有请紫微星宗来宾配合,普及法律知识,认识公平正义。

  第一弹在这里, 因为写序写嗨了轮到正文时脑子拉不回来,没好意思打tag。

  如有老师光临,万望不吝赐教。)

  

  战血天道临近结尾,断崖式下跌后摔成反人类的天雨如晴问摔成龟公的颢天玄宿,一个平日造桥修路造福民众的善人酒后施暴致人死亡,此人罪当如何;颢天玄宿答,罪不至死。

  从鉴赏的角度看,这里的例子显然是呼应前情,贬抑对于亲近的丹阳侯家人身上发生的强暴惨剧漠然的前任女友天雨如晴,为表现稍有人情味的师兄颢天玄宿开脱,再颂扬一下能以德报怨宽容了无情的师妹且信守诺言分手后依然维护她面子的死者丹阳侯,等等等等。

  但今天的重点不是鉴赏虚无缥缈的感情,而是探讨此案例背后的实际道理,因为正月初七乃人日,且容我暂放老本行,以浅显的法律知识为众道友解释一下颢天玄宿这里所谓“罪不至死”。

  法律从古到今的发展有一个大略方向,即越来越重视。从具体方面看,随着社会发展肉刑很早废除,死刑的规定和应用越来越少;古时要满门抄斩的罪行放在今天也许只是无期;古代斩首的罪行在现在可能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清朝将一个恋童恶魔凌迟处死,十年前河北省的罪犯不过吃了颗子弹——这已经是极刑。许多在古代会被视为犯罪(触犯刑律)的情节,在今天可能连违法(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都算不上。

  (其原因也许在于从古到今社会生产力发展,同样的罪行对社会关系的伤害变小,大众有余裕且愿意宽容罪犯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等等等等。这是个很大的话题,本文不深入探讨。)

  在这点背景知识下,我们可以知晓,背景设置在古代的金光如果论罪,罪责刑只会比当今普遍认可的重,不会比当今普遍认可的轻,否则基本是偏袒加害者,不去维护受害者权益而是在他们血淋淋的伤口上撒盐甚至添上一刀。

  (至于为什么古代现代都要维护公平正义为什么要罪责刑相适应等等,是法理学历史学人类学很大的话题,不是本文讨论重点。)

  让我们先抽丝剥茧,将与案件密切相关和不那么密切相关的事实区分开。天雨如晴先前描述的犯罪嫌疑人所谓造桥修路、与人为善等等都是非密切相关的因素,唯一作用是让人觉得犯罪嫌疑人本性良善,进一步认为他犯罪的故意(恶意)不大,因此倾向于对他从轻发落。

  案例有一个要素,承袭了战血天道最引人注目的无情葬月犯罪的“故意”特点,即让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前主动有过可能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活动。说简单点,犯罪嫌疑人既没有身体残疾,也没得影响自己神志的病,但是自己干了点能让自己神志不清的事,显得自己作案时行为能力又欠。无情葬月是去唤醒血神,本案例犯罪嫌疑人则是喝了酒。

  众所周知,摄入酒精会影响人的自制,因此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活动可能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受到酒精影响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至于他为什么喝酒,反正他喝酒的时候不可能必然预见到自己喝高之后的具体行为。

  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明知故犯喝酒的故意责任就减轻为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不至失态)喝多了酒又无意识犯罪的过失责任。

  然而,天雨如晴提出的案例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强奸行为。稍有医学常识的人会知道,假如真的喝酒喝到不知东南西北“无法故意”的地步,也就达成了强奸罪主犯的手段不能,即能强奸就不是真喝醉,真喝醉必然无法强奸。

  由此可知,这位“善人”的酒后乱性并非灌黄汤灌到不知东西南北,顶多是借酒力恶向胆边生。他在犯罪时知晓自己在做什么,即故意。他为他强奸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和甚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结果负完全的责任。

  《2021年处决死刑犯》列表中就有酒后犯死罪的犯人,亦不乏以其他方式主动影响自己作案时对自己行为认知能力的犯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被判处死刑且已经执行。

  背后有一个重要道理:有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哪怕你想办法把自己喝到不能自理,也要为你在有行为能力时作出的大醉决定即醉后一切不清醒行为负责。

  当然,假使你幸运或不幸地本来就有行为能力瑕疵,你在没法对自己负责的情况下喝了酒,那就不一样了。

  此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自己的强奸行为会发生危害受害人的结果的情况下实行了强奸,这是希望危害后果发生;无论是强迫手段还是强奸行为带来受害人死亡的后果,都逃不过希望或放任如此危害行为发生的描述。因此,犯罪嫌疑人完全符合故意犯罪的特征,至于是强奸罪还是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并罚,两岸三地可能有具体不一样的规定。

  现在再看,这个案例内容就被简化如下:某某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得逞,且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问某某是否应判处死刑。

  至于某某平日里是否笑口常开与人为善、有没有喝那几口对他神志有点影响的酒,和他有没有伤害这名被害人、该不该为他的伤害付出代价,没有一丁点关系。

  这样的人该不该死?当然该死,除非废除死刑到什么都不用死。别说各种古代背景,连中国大陆现在为了公平正义都还没有废除死刑。

  言归正传,开头说要解释颢天玄宿所说“罪不至死”,此人之“罪不至死”又是怎么一回事?

  是去你妈的罪不至死,这罪很至死,这人很该死。这样的人该死不死,不去犯罪的人都得担心自己得怎么死。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摘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1年中华人⺠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摘录:

  不敢摘录了,估计过不了审,大家自己去政府网站上查吧。

  

  

  

  

  

  

  

  

  可怜的观众,可悲的角色,可恶的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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