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治芳魂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暗黑】太微垣节前普法段子并序

段子在最后,搞笑普法的。前面是漫长的序,暗黑向脑洞,原则是把金光给我的恶心分享给别人。

警告:含大量对反人类金光的阴间阐释。被恶心到了我不负责。我自己已经被恶心得好几天吃不好饭了。

序言内容是最近想到的对于金光道域相关前言不搭后语的剧情逻辑补完,XX的,还真给我把一个能扯起来的方式想出来了。

再次警告:想看段子的直接跳最后分割线!



起源是一张金光手游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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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的亲友玩手游,见到右下角的信息被恶心到了,发给了亲友;亲友大呼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发给了我。

我一个不说(不是一次都没说过,平均下来十到二十年会说一次)脏话的人,看到图的心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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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的心情可能也一样。

本来,情敌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可这是金光官方手游,金光布袋戏又是一个著作权属于金光官方不属于什么个人的东西,游戏的金光人物关系是完全依附正剧的,这就导致游戏给出的这个信息不像“假如金光这样演”中一步禅空喊锦烟霞老婆大人一样属于官方同人,而就是表达了金光对金光人物关系的认识,简单点说,是锤。恭喜丹阳侯先生成为金光重启以来第一个让两个女性角色被以情敌关系联系在一起的男性角色,其他男性应当以你为榜样。

这件事的恶心之处在于,《战血天道》一开始搞丹玥,后来搞丹晴,黄立纲又不喜欢泰玥皇锦而很支持丹晴,确认了丹阳侯和天雨如晴过去有过感情纠葛,现在又来确认丹阳侯和泰玥皇锦的情人关系。反反复复,带给各方的都是成次方的恶心。

这事儿搞得多恶心不用我多说了,可怕的是我的脑子消化了几个小时之后品出了味儿,有豁然开朗之感,之前认为的道域前后矛盾出了三套年龄等等一下子茅塞顿开了……

这里我推定卷入的男性是丹阳侯。一般语境下婆媳姑嫂等等都不属于情敌关系,虽然实质上很可能都一样,不然候选人至少还能翻几番。

问题来了:正剧中,丹阳侯和天雨如晴早在二十一年前就分手了,现在的泰玥皇锦和天雨如晴怎么可能是情敌关系?天雨如晴比起泰玥皇锦不堪一击,泰玥皇锦如果要打天雨如晴两巴掌就完事了,两人怎么可能有一场恶斗?

我需要一块贾宝玉堵上脑洞,因为我的脑子自动把一切逻辑补完了,甚至连之前玲珑雪霏的剧情也给出了阐释。

还能坚持的读者请继续看下去。

先解决简单的问题,恶斗。泰玥皇锦打天雨如晴很简单,天雨如晴打泰玥皇锦可不容易,只要一方打得艰苦,足以称之恶斗。游戏这里文字只有这么点地方,没说是从双方角度描述的恶斗。飞渊带着四个未成年从泰玥皇锦手下逃生,从飞渊一方描述就足以称之恶斗,泰玥皇锦如何游刃有余不要紧。

于是又有了新的问题:天雨如晴干嘛要因为二十多年前分手的前任和远比自己厉害的前任的现任恶斗?正常人一般没干这种事的。看天雨如晴前期面对铁枫零的镇定自若,她是个冷静聪颖的女郎。

那么这就回到《战血天道》后期编剧反人类的问题上了,自从创作三垣的编剧姜寻“伙辞东”以来,他的人物便生的生得不正常、死的死得不正常。后期丹晴线的天雨如晴是个反人类,和前期塑造的她人物形象截然不同。

更可怕的事情来了,一旦综合这一切,道域前后所有人物年龄是可以统一的。

年龄不太一致的,主要是玲珑雪霏和天雨如晴。玲珑雪霏、风花雪月如果只有二十多岁显得是青年才俊,可雪风重逢一句“一别数十年”可以推知风花雪月当时该三四十了。雪不是陶渊明,连陶渊明“一别三十年”都有人不认可他是夸张认为是版本错误。

天雨如晴的问题在于,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岁,可后面被设定了二十一年前和丹阳侯谈过恋爱,而丹阳侯又被他能和颢天玄宿共创武学、颢天玄宿早已和天才级别的逍遥游齐名限制在了五十来岁,那么二十年前就和他谈过恋爱的天雨如晴也至少该是四五十岁,但看看五十岁的长琴无焰,看看出场三十八岁的老五,天雨如晴那样子就是三十来岁。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金光从来没有说过天雨如晴和丹阳侯谈过恋爱或有过感情纠葛就是年龄相当……

跳出一下作品从创作者来看,十八集正经编剧统统走人,季电敷衍留下一心写逍遥游,其他有资格创作的就是三弦和黄立纲,这俩反人类的X玩意儿。

黄立纲一向对恋童及恋童擦边球CP情有独钟。

黄立纲站恨心,站默霓,对恨心尤其投入。恨心的黑白郎君得四十来岁了,忆无心说是十五岁这个如果在大陆刚好有性自主权的年纪,但怎么看怎么还是个儿童,可能在灵界营养不良吧。这就算不是恋童也是恋童的擦边球。

默霓更有问题。默苍离策天凤当时四十多岁,霓裳公主的年龄被她哥哥雁王的年龄限制住了,认识策天凤时最多十四,死时最多十七。这是不是恋童?绝对是,跑不了。

老男人去搞小女孩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容易骗到手。想想看,霓裳公主要不是个小孩,也不至于轻易被异性的心悦打动,女为悦己者容还不算,连命也搭上。换成成熟点的女性,得知对方不但想以喜欢自己为理由嫖自己,而且要白嫖白嫖到让自己搭上命,还不得fuck off you motherfucker!

天雨如晴只有三十来岁,当年十来岁,有了这个关键,紫微星宗相关的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女孩发育早不罕见,小学五六年级就长成大姑娘的女生比比皆是。但她们心智仍是儿童的心智,甚至可能身体发育太快头脑跟不上显得分外幼稚。天雨如晴不用去修真院,不住校营养好,没掌法天赋不会在发育期为高额体力运动所累,很有性早熟的空间。

十来岁的儿童,还是不见得能理解国殇纪念日禁止娱乐的年纪,惟其如此,现在很善良的天雨如晴当时才会坦然地觉得全家刚刚惨死的丹阳侯有义务陪她快快乐乐过她一年一度的生日,不想想丹阳侯刚刚以极其惨烈的方式失去了一生都无可替代的血亲。十来岁的儿童视野还很狭窄,对世界的理解很不到位,惟其如此才会干出为了一个甩了自己的异性剥夺自己面对世界的权力二十多年的蠢事。十来岁的儿童往往语文能力很有限,阅读理解尚待多年培养,意识不到主题、思想等等的区别,才会觉得只要有个“相思”的字眼就能表达思念,把明显的征夫思妇主题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也就只有在这个年纪才最容易觉得跟爱情沾边的一切分外美好,着迷于生僻,体悟不到“霜叶红于二月花”这人人耳熟能详的经典句子才适合此情此景。这不算尴尬,也不见得能说不足,因为青春期的人就是如此,只要活得够久,人人都得经历,不能说错。

正是因为天雨如晴此时年幼,根本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丹阳侯才能不因为她的残忍无情与她老死不相往来,而能依旧以师妹待她。丹阳侯当时各方面都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经历过未成年的阶段,有家人,了解家人的宝贵无可替代,而天雨如晴什么都没有,丹阳侯可以知道天雨如晴所做的她不晓得。

这一切之所以能够发生,背后无疑是老紫微宗主的默许。

这说明了时至今日泰玥皇锦和天雨如晴还能是情敌的原因:丹晴是有宗门支持的,而丹玥连他们身边的人都不支持。

更重要的是,这说明了紫微星宗整个宗门的无情。门内弟子结亲有一个好处,亲上加亲,稳固宗派,自己的徒弟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结合更稳固自己的势力。天雨如晴唯一的家长对于她小小年纪和比她大两轮的丹阳侯交往持默许甚至赞成的态度,甚至可能就是他促成了两人的关系。丹阳侯是他出色的弟子,颢天玄宿虽然也出色但深入修炼浩星归流就别想成家了,天雨如晴除了他无依无靠,能再以家庭给丹阳侯的忠心上一层保险当然是好事。

老紫微宗主是这样一个无情的人,他前面透出的形象和玲珑雪霏命运的无奈才有了注解。

回想《墨武侠锋》,南溟广墟和绯绛丹心得知雪可能还活着时,第一反应是会威胁宗主的掌门地位。想想看,雪是老紫微宗主的徒弟,学习浩星归流是宗门许可的,而当时老宗主尚在,他派出的心腹对于雪活着并按她天赋可以推测她进境非常的反应不是掌门会引以为荣,而是会威胁掌门地位。何其冷酷无情的宗门。

这正是忘今焉想看到的。

雪生在天元区间内,在修真院上学,不像晴在宗门还不用苦练掌法有性早熟的可能,雪孤零的身世带给她的是早慧。她会一路看着显得疼爱甚至宠爱比她还小的天雨如晴的宗主师尊其实在使天雨如晴在还不可能懂爱情的时候就和比她大二十岁的师兄交往,而她自己在花与月之间的周旋也完全得到默许的态度。想想看,雪目睹身临这畸形的教育,该何其心寒。

这正是忘今焉想要的。

忘今焉培养女儿时,仙舞剑宗的盛极而衰可以预见,他还有三宗可以选择。刀宗松散,这大概比没有女弟子更能让忘今焉排除。阴阳学宗和紫微星宗都有丰厚的武学,可阴阳学宗的宗主是碧松影,只要不是傻子都得担心女儿长大向宗门求助背叛自己。而紫微星宗的掌门是这样一个看似慈爱实则冷血无情的人,才能让玲珑雪霏看到面前的路无论如何都是被利用,区别不过是被谁利用罢了,忘今焉好歹是她唯一的亲生父亲,在这种绝望的情形下,雪除了倒向生父掌心又能如何?

这种时候,天雨如晴和玲珑雪霏需要的都是心理医生,可能能及时治愈。可是道域没有心理医生,能自我控制的如丹阳侯和泰玥皇锦也不过把自己控制在了PTSD症状而非患上PTSD的程度。两个小女孩一个自知一个不自知地在扭曲的环境中长大,要纠正,我只能说远比治疗创伤后应激综合征更难。何况,老紫微宗主在内战后又活了将近二十年。

天雨如晴是在这种环境中被培养起来的,一方面她的处境比别人轻松,例如不用像玲珑雪霏一般苦苦备赛也不会像丹阳侯一般犯错被暴打,这些使她天真;而刻意的养成,扭曲的一部分,使她残忍;没有人治疗她,她完全不自知。

玲珑雪霏稍微年长于她,冷眼旁观天雨如晴所经历的一切,看到背后的阴暗却无计可施,只能绝望地停在父亲掌心,直到死亡。她的认知使她更为痛苦。

天雨如晴的经历也给了青冥觊觎她很好的阐释。20%的人群招致了80%的犯罪,天雨如晴过去的经历使她散发着吸引犯罪分子的气息,虽然天雨如晴没做错什么,而犯罪分子也未必要知晓引诱他犯罪的气息的来由。这点再展开说我知识储备量不够,且住于此。

然后是丹阳侯。

第一种情况,丹阳侯是个有一般良心的正常人,他知道师妹的遭遇是错的,他受不了,于是一有机会就提出了分手。按他最后还牵挂“一枝紫草生原野,遍地闲花尽有情”的凯风弼羽,他是条重情重义的汉子。这时候的脑洞终于阳光了点,他学医但没学心理学,治不好师妹,也没时间再治了,最后只能告诉她自己当时是有意找机会分手的,希望她醒悟。

但是天雨如晴从小被刻意扭曲地培养,她哪有觉悟的余地?扭曲而宽松的环境使她成长为天真而残忍的人,其他时候天真善良,遇到和丹阳侯关系的事便残忍而不自知。她直接以为丹阳侯是在表达后悔,想不到如果真后悔怎么二十一年的时间他都不挽回,一厢情愿地认为是错过,就像当年不肯理解他失去家人的痛苦一般,不肯面对他的刻意。她是长大了,扭曲培养她的人也死了,可是治疗比扭曲更难。那些从小被当杀人工具培养的童兵,有几个终于有了正常的生活?又花了多久?

这里的渲染还有两个妙用,一个是拖时间,一个是圈热度即圈钱。君不见,天雨如晴还是那个聪颖善良的小师妹小师叔的时候,提前几个月准备的生日产粮凑不够24份;转眼渲染一出,谁还管她年龄是不是不对形象是不是分裂,都被感动哭了,哪还有心思想那些?

而那两个反人类创作者,三弦有居高临下教育观众的余地:什么时候说一步禅空是青奚宣的转世了?那是因果!你不是见一步禅空一直说不是嘛,不要别的剧中人物以为什么就信什么啊。黄立纲,他就一普通粉丝的水平,早被禅锦剧情感动得痛哭流涕只想西湖相会了,给他个恋童CP,给他个黑虫,还拿走他讨厌的泰玥皇锦,他还有心思想别的?为黑虫哭五遍的眼睛还没缓过来呢。

假如丹阳侯是个屑人……之一。

好说。他就是睡着一个吊着一个,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眼看不用自己使劲情人也死定了,突然想到天师呐泰玥皇锦在阴间还有个丈夫啊!我过两天也要死了,我咋办?嗨,你有先夫,我也有前任。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死到临头了,只来得及使劲吊一吊,指望她跟上自己,如果情人也等着自己他就享齐人之福了,如果情人甩了自己他也不至于两手空空。

之二。

他就是恋童,因为受不了真儿童天雨如晴对他家人惨剧的漠然分了,找了个脸幼得无可复加的泰玥皇锦。眼看现任要凶多吉少,立刻回去吊前任,指望她给自己报仇然后跟上。如果天雨如晴真的对雪山银燕除之而后快,那就是另一个泰玥皇锦了,必死无疑。如果不给他报仇,丹阳侯也打算狠狠报复他一直报复不了的自私、对他切身利益切肤之痛漠然的仇,打算让天雨如晴后半辈子一直以为错过了美好一生的机会而不得安宁。

呕……

引用一下亲友的哀嚎:“我都已经接受我搞的丹玥是同人、丹晴是真的了啊,完了你又告诉我不是的。那晴算什么、玥算什么啊,丹阳你又是什么啊?”回答简单,在人都活着的情况下,一个前任一个现任一个齐人或男人,困难的是不觉得那么恶心。

和如此阴间的官方相比,编剧斗争等等的一切结果都居然显得可爱了。从金光与观众的关系看,金光一开始推丹玥,结果立刻被腐女以不尊重美好的男人旭长辉为由批判,这种情况脾气再好的人也要坐不住了。往后,官方的权力摆在那里,谁知道是不是还记观众的仇,觉得没报复够?

而从编剧说。假如姜寻诚实,他是在看到天雨如晴的偶戴着面纱的时候想到她可以和丹阳侯过去有过一段感情纠葛才这样。但看他往后写的,明显废弃了这个可能,因为他没过几集就加上了老宗主专门让天雨如晴与丹阳侯地位平等以及天雨如晴指责丹阳侯分裂星宗的内容。按词义,紫微比太微高不了多少,一个是“座位”一个是“居所”,居所甚至包含座位,对应的丹阳侯有掌法度的大权以及对外和颢天玄宿并称也是如此。这种时候老宗主如果再把跟丹阳侯好的天雨如晴提到和丹阳侯同样的高度,等于和他自己身后的紫微星宗安宁过不去,造成的情况就是——讲个文科生大概能心领神会的笑话:英国议会拥立威廉玛丽为王是为了双王相互制衡。噫,假如在威廉玛丽任何一人的权力都仅稍次于议会的情况下拥立他们,那很快就不是君主立宪制了。另外一点不用多说,企图分裂星宗是多重的指控,哪有把这么可怕的政治犯帽子往自己心爱的人头上盖的?

从创作者的角度看,有了这两点,表现的是姜寻搁置了脑中掠过的过去感情纠葛选项。如果往后姜寻回心转意,那他创作的丹晴内容会很有张力,因为对外情义上要避免亲如手足的颢天玄宿地位受到威胁,两人间还要克服情人、政治犯指控等等的伤害。可惜,姜寻写到十八集,就因为不满铁枫零肚兜的色情和三弦吵翻,直接撂挑子了。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谁知道怎么巫术杀人,私聊我。想自己动手也行,巫术杀人在中国大陆不触犯任何法律。

太恶心了,而我还不可抑制地帮着金光合理化了它,更恶心。因为它合理,我忍不住拿去恶心别人,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古之人不余欺也……但是试图以分享淡化恶心感的我也付出了代价,直接失去了一位小朋友,另外的亲友就算表达同意也不忘同时大呼恶心死了,如:

“这样写的话倒也能合上,如晴是天真残忍被养废的无知傀儡、丹阳侯是炼铜忍辱大师、颢天玄宿是舔腚沟子兼忍辱宗师、老宗主和王金燕是恋栈权柄的厚黑贱货、雪在漩涡中越陷越深无可奈何。整个战血天道是墨家来道域上公厕,一路上欺负寡妇和儿童的记录。不舔墨家腚眼子是最大的罪过,到最后墨家的痔疮都被忍辱大师舔好了。不说最后面的'慰安'了,黄立纲,这就是你爱的阴间剧情吗?不如我开个泥头车撞死你和林绍男得了。”

当然,这样的解释只是勉强能圆上金光前后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漏洞百出的剧情,扯着碎片努力粘到一起,完全不是一个合格作品应有的天衣无缝。比如,像天雨如晴当年的状况一般身体发育如此成熟心智尚如此未发育的情形真的存在吗?可能性不大,但确实有,除此之外就只能以患病解释天雨如晴形象的如此割裂,而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的疾病都还有其他症状,天雨如晴不符合。

不管怎么说,面对金光最后交出的破作品,我努力了,估计也尽力了,还恶心好几天了。

唉,那谁说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乐吾乐以及人之乐……




————————(我是破折号充当的分割线)————————



序言结束,以下是段子内容。



金光官方自己恶心到这个程度了,我又想起去年写的七夕普法小段子。当年我的刑法老师们习惯拿自己为罪犯举例,后来我也学会了。丹阳侯既然掌管星宗法度,想来他不介意在虚构的案例中委屈一下自己形象以让大众更明白如何遵纪守法。看看这混乱的CP,我觉得可以把当时的这个段子翻出来了。


注:本意是普法,直接按准备打普法tag写的;现在有了个这么长的序,tag不用打了,但严肃程度相同。

顺便,谁好奇为什么金光的官方是金光不是某自然人作者,可以问我,但我先说清楚,我除了刑法基本一般不一定能解释清楚……





《太微垣普法案例分析》


每到节日,四宗就有大量年轻人外出约会,后果不一。紫微星宗的太微垣丹阳侯为了增强年轻人法律意识,特地在节日前开了补习班,列出三个案例。


案例一:某篇丹颢同人文里,丹阳侯以强制形式与颢天玄宿发生关系,造成后者——(伤势描写忽略),经鉴定为轻微伤。丹阳侯认为自己犯了强奸罪。


案例二:丹阳侯与泰玥皇锦约会,因泰玥皇锦卸去装饰后看起来未满十八周岁,丹阳侯以为自己涉及触犯刑法,寄希望于泰玥皇锦配合,以其身材成熟为由逃过强奸罪改为嫖宿幼女罪。


案例三:内战前丹阳侯与天雨如晴谈恋爱,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丹阳侯认为无罪。


回答一: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客体为妇女及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颢天玄宿不属于客体,因此丹阳侯不可能触犯二百三十六条。

丹阳侯所犯的为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强制猥亵他人罪”,即2015年之前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轻微伤不属于情节恶劣,对应起步刑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总结:丹阳侯没犯强奸罪但犯了强制猥亵他人罪,应获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答二:泰玥皇锦年满十四周岁,不符合强奸罪中“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客体要求;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符合强奸妇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的手段要求。因此丹阳侯没有犯强奸罪。

嫖宿幼女罪早已被废除,丹阳侯不可能犯嫖宿幼女罪。

总结:本案例的丹阳侯是想象犯,无罪。

法条:原刑法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已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被明确废除。

强奸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嫖宿幼女罪刑期是五到十五年。

嫖宿幼女罪是时代产物。当时客观上大约确实可能出现十三岁长得像三十岁的卖淫女,但这个罪名一看就很适合强奸犯逃避十五年以上直到死刑的刑罚。


回答三:内战前天雨如晴系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丹阳侯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刑期不是三年而是五年起步,最高死刑。

假使丹阳侯情节恶劣,或天雨如晴其时未满十周岁,或者造成天雨如晴伤害,满足三者任一情形即获“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

总结:因天雨如晴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丹阳侯强奸罪既遂。

知识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视为没有性同意能力,只要与其发生关系就符合强奸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如果未满十周岁,还要再从重。


以上,丹阳侯罪名确定,如果不想获刑,只能从他的刑事责任能力入手。相应的法条有: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三个案例中的丹阳侯都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任何一款,因此应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定罪量刑服刑。

刑事责任年龄比较好理解,年纪小的是考虑相应的认知能力。精神病人则只有在丧失自己相应认知能力的时候才不负刑事责任。得病不是自己能控制得,但醉酒是自己喝的。醉酒的人丧失了相应的认知能力,但这不是由于外力生病而是主观故意选择,因此仍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以上几条都是犯了罪但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假若主观没有犯罪意愿,比如被人拿刀抵着脖子威胁喝醉后犯罪,则不属于犯罪。

法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丹阳侯(拿太微幻敲黑板):听清楚了,不是你以为没犯罪就是没犯罪,过节看好自己,让吾逮住谁知法犯法,最少受太微幻三击!

颢天玄宿:……

泰玥皇锦:……

天雨如晴:……

众弟子:……

丹阳侯(加重语气):记住了吗!

众弟子:……记住了。

丹阳侯(吼):记住了吗!

众弟子:记住了!


以上法条除了被废除的都引自中国法律APP。Lo主也有一颗热爱普法的心,段子涉及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问。我要去试着从恶心家逃到梦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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